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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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秀 | 天敌

>一个前世今生的幻想故事——

>听到过一个说法是,群秀互为对方的初恋,他们的结合是宿命的缘分,觉得很有感触。

>脑洞比较大,有一些私设,部分动物习性可能并非完全因循自然规律,如有不妥请指正~

>设定来源于普遍对群秀的拟兽动物印象。



正文


       大雪茫茫。

       枯松枝叶抖动,风带走一片雪花。偶尔能听见兽群的呜嚎声。

       一切都那么安静。

       雪原上的野狼,拥有利爪、齿牙,压倒性的暴力与速度,是当之无愧的顶层猎食者。他们在天寒地冻的特殊竞争环境之中,成为超越一切森林之王的、倨傲的存在。

       这种天性孤傲凶猛的存在,对于天性温驯的兔来说,称之为——

       天敌。

       猎食中的成年狼专注于中型和大型猎物,而野性初现的幼狼,则会用兔子、田鼠这样不堪一击的小动物磨磨爪牙。

       面前的狼威风凛凛地张开大嘴,露出比同龄狼更长更锋利的兽齿,银黑交错的皮毛耀眼无比,漆黑深邃的眼眸牢牢锁住即将死亡的猎物,姿态傲慢、杀意正盛。

       他是年轻狼群中的佼佼者,已经不满足于捕食鸟禽类的小型动物,方才跟着成年狼群中最强悍的几头,一同杀死了雪原上最凶猛的猎物——野牛,已经饱食了今日的饕餮大餐。

       狼吃饱了,面前的食物对他来说可有可无。他傲慢地垂下目光,欣赏面前即将惨死的可怜东西。

       这只垂耳兔浑身脏兮兮的,沾了泥土带着草叶,灰不溜秋,几乎看不出本来的颜色。兔子的前腿无力地抱在胸前,脑袋支撑在前腿上,缩着身体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这是一只被族群无情抛弃的幼兔,懵懵懂懂,实在太娇小、太柔弱。

       垂耳兔有一双漂亮的大眼睛,熠熠生辉,眼波温柔又纯真,在一圈灰扑扑的绒毛里,像一汪清泉,明亮得不忍触碰。

       此时这双眼睛里带上了十分恐惧,三瓣嘴不停簌簌颤抖,整个身体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像一团被丢弃的乱糟糟的毛球。

       年轻英俊的狼情绪高涨,他觉得自己找到了一个饭后的绝佳玩具,愉快地使劲甩了甩脑袋,抖掉了一身的雪。他理了理身上流畅的银黑色皮毛,在强壮流畅的脊背线条上,形成张扬的风景线。

       他以王者的姿态戏弄着瑟瑟发抖的幼兔,利爪一下一下地拨弄这只兔子耷拉下来的、和别的兔子不太一样的耳朵,还舔了舔嘴唇,不紧不慢地思考着从哪里开始下口。

       玩得正起劲时,狼瞥见垂耳兔的右耳有一道长长的伤疤,耷拉下来的时候被遮盖得严严实实,伤口还在渗血。

       在逃离追捕时,兔子不仅后腿被其他野兽咬伤,右耳也被树杈刮出一道长长的伤口,大脑一阵轰鸣后瞬时内失去听力,错失了逃离天敌的最佳时机。

       兔子是非常胆小的动物,面对天敌会使出浑身解数拼命逃跑。但他已经没有一丝力气了。

       垂耳兔感觉身体如有千斤重。他试着抬了抬腿,又感到一阵剧痛——后腿的伤还在流血。

       狼好奇地伸出前爪碰了碰那道伤口,垂耳兔疼得浑身一颤,发出一声凄惨的哀叫。

       他忍着痛挪了挪小爪子,让毛绒绒的长耳朵包住自己的脸蛋,整个身体蜷成一个球,试着拥抱最后一丝温暖。

       他好想家,即使族群里没有一个他的亲人,他还是好想那个小小的、温馨的兔子窝。

       如果没被赶出来该有多好啊。

       兔子眼睛里的光芒渐渐熄灭了。他做好了迎接死亡的打算。

       幼兔只来得及用最后一丝力气看一眼面前张开血盆大口的猎食者,绝望与疼痛交织之下,他再也扛不住了,累得闭上眼睛,沉沉地睡了过去。



       狼觉得这只兔子挺不一般的。

       他还没见过能在野兽的捕猎中负伤累累还能成功逃脱的小生物。狼浑身的血液都兴奋起来,觉得好好捉弄这只小玩意儿比一口吃掉它好玩多了。

       他找来周围的新鲜草叶,往可怜的兔子后腿上裹了一层又一层,好歹止住了血;又看见小东西由于失血导致热量流失而不停发抖,便把尾巴盖在他小小的身体上,捂得热烘烘的。他自己没事儿做,舔了舔爪子,梳理了毛发,就在一旁玩儿地上的石头和雪。

       垂耳兔睡了很久很久,他觉得梦中有什么东西在摸他,腿好像不痛了,身上暖暖的,像睡在家里云朵般温暖的小窝。

       他将小脑袋往身边习惯性蹭了蹭,粗砺的触感让他惊恐地发现自己身上盖的根本不是什么云朵般的小窝,而是一条银黑相间的狼尾巴!

       他一个激灵清醒过来,拖拽着疼痛难忍的后腿试图逃跑,发现这只狼回过头来,好整以暇地盯着他看。

       幼兔在族群中与面前的狼刚好相反,由于早早就失去了父母照顾,加之身体瘦小,不易存活,不久前才被被族群遗弃。

       意想不到的是,幼兔异常坚强,脑子也聪明,成功从野兽口中逃脱的次数十分惊人。他好像意识到了面前的这位天敌似乎对他并没有恶意,两只前爪愣愣地搭在胸前,不敢跑又不敢动。

       幼狼看见垂耳兔呆呆傻傻地看着他,心脏猛地一跳,摇起丰满漂亮的尾巴,扫起一阵雪,一口叼起兔子的后脖颈,往雪地里狂奔去。

       垂耳兔惊恐地尖叫出声,动弹不得地任凭这只任性的幼狼把自己叼在嘴里晃荡。他摆动四肢拼命挣扎,结果被对方全然无视。

       幼狼在雪地里撒了半天的野,才最后找了一处洞穴,把兔子放下。他胡乱用爪子帮兔子清理身上的污渍,像整理自己的毛发一样拿舌头舔这副小身体,差点没把兔子舔得掀翻过去。

       狼也说不清为什么兴致高昂,总之他一看见兔子无辜又清澈的眼睛,心脏就狂跳,像着魔似的想狠狠欺负他;欺负完了,又想好好地哄他,把他按在怀里使劲揉来揉去。

       这是我好不容易找到的玩具,所以不能随便扔了。狼这样想。

       于是他对自己目前的行为更加心安理得,甚至得寸进尺。

       垂耳兔觉得自己可能疯了。他任凭这只年轻的狼乱七八糟地帮自己清理身体,往日最恐惧的野兽就在自己脑袋边蹭来蹭去,浓烈的野性气息让他打了个寒战,狼毛也扎得他有点疼。

       一番粗糙的清洁下去,兔子被洗了个干干净净,露出了本来的模样。

       毛发白胜雪,细软柔和,由于年纪小,耳朵耷拉在小脑袋两边,还没能完全垂下去。后脑上有一圈淡淡的茶色毛,环绕着兔子的脖颈,像一圈优雅的装饰,漂亮又特别。圆溜溜的屁股后边缀着一朵小尾巴,毛乎乎地躲在背后,看起来害羞又敏感。

       这样一个美丽的小东西,扔在雪地里就是一个小点儿,像隐形的精灵,轻灵地穿梭在茫茫雪海之中。

       狼任性地摆弄完了这只可怜的幼崽,洗完看见兔子又白又美,更来兴致了,高兴地把嘴往兔子白白的身体上拱,一点儿也不顾人家吓得发抖。

       第二天天气晴了,狼把兔子扔在洞里,看见对方一旦有想跑的兆头,就高声吼叫,露出闪着寒光的獠牙施加威胁。看见兔子吓得窜回草堆里时,狼又昂首走出了不可一世的步伐,自己去洞外找路去了。

       伤还没好跑什么跑,跑了也是死,不如养着玩儿。他这样想。

       年轻的狼其实已经找不到归群的方向了。他所在的狼群正去往新的巡逻地,一时半刻不会回到原先的巢穴。昨天单独捕猎跑得太远太跳脱,叼着兔子回洞前已经迷了路,和狼族群失去了联系。大雪消散之后,气味也变得难以捕捉。

       他天生傲慢,又身手迅捷出奇,并不把离群的事放在眼里。

       他从清晨白昼闲游到傍晚。夜晚时,狼的视力会变得绝佳,回来时远远看见一个白色背影不停地轻轻抖动,近看才发现是兔子背对他抱着一小堆草叶细细地啃,三瓣嘴动得飞快,模样十分逗趣。狼看得津津有味。

       垂耳兔昨天就发现狼并没兴趣拿他当晚餐,自己的伤口也愈合了一些,也不那么害怕了;看见狼突然甩着尾巴英姿飒爽地走近他,也只是吓得一蹦,又跳回自己的小草堆里啃东西,眼睛时不时警惕地观察这位傲慢的雪原之王。

       狼闲得无聊,伸出爪子尖去挠他,逗得兔子痒得不得了,被逼得在草叶堆里蹦来蹦去,长耳朵忽上忽下地飞舞。

       狼把猎到的麋鹿尸体扔在地上,血腥味一传开,兔子顿时蹦得老远。狼顽劣得很,叼着兔子脖子上一圈儿茶色的毛,拽回来摆在面前不让他跑,一边撕咬食物一边得意地用后腿去戳弄兔子。结果就看见一个怕得要命的白团子背对着血腥的尸体,直接僵在原地装死。

       兔子的反应激起了他的不满。他习惯了被他施以暴力或威慑的对象对他予以臣服和求饶。而兔子只是背对着他,一动不动,不尖叫也不逃跑,就那么安静地瑟缩着,身体还不时小幅度颤抖,憔悴又可怜。

       刚消除了对这头大型凶兽的恐惧,又让他面对最害怕的血腥味。兔子害怕极了,却又苦于伤势严重、动弹不得,急得眼泪都出来了,一颗一颗啪嗒往下掉,在地上碎成清泠泠的水花儿。

       这一幕被狼尽收眼底。他有点不知所措,嚼东西的速度都放慢了。

       在他有限的阅历里,没见过这么可爱、这么娇软的动物,在他面前掉眼泪。

       他向来是不屑于这种行为的,却不知为何心里被纠起一块,就那么直愣愣地看着兔子用爪子抹眼泪花儿。

       看着看着,看呆了,心化了。

       他把食物踢到一边,冲动劲儿一上来,霸道地提着兔子耳朵就要扔进怀里,大张开嘴,作势再露出这副可怜样子就吃了他!

       这幅模样与当日抓伤并差点杀死幼兔的、暴戾残忍的凶兽如出一辙,是他一生无法消除的噩梦。

       兔子被狼牙上沾染的强烈的血腥味吓得本能地一蹦三尺高,忘了伤口未愈,直接拼死往洞里面跑了个没影,也不知道躲哪儿去了。

       狼有点慌了。他扔下食物,在洞里找了半天,发现小家伙躲在石头夹缝里。他的前爪和嘴都伸不进去,在外面又是怒吼又是拍打,甚至狂躁地把石块往墙上砸,对方却始终只露出一个圆尾巴,可怜极了。

       玩具伤心了,怕他了,再也不相信他了。

       到洞里已经好几天了。他想了想自己做的事,不是在兔子睡着后强行把他叼起来甩着玩,就是突然露出尖齿吓唬他、看着他发抖逃跑的样子找乐,又或者随时随地用狼爪把他的小身体翻来覆去的揉捏滚挠,一使劲兔子就会痛得叫出声。最过分的,就是这次用沾血的尸体吓唬他。

       狼彻底傻了。

       他在狼群中是年轻狼中领头者般的存在,只有被拥簇和跟随的份儿,哪有长辈教过他怎么去安慰和劝哄?

       他想起父亲看母亲的那种眼神,包含爱意、深情款款,每当母亲郁郁寡欢时,父亲总是去舔母亲的脸,用毛色华丽的大尾巴蹭她,给她衔来花花绿绿的植物讨她欢心,还把最新鲜、最珍贵的猎物放到她面前。

       他也效仿他的头狼父亲,不知道野到哪里去找了一堆奇怪的花花草草,凡是看着好看、闻着香,他就上嘴咬下来。一天过去,附近本来就不茂密的小灌木丛又秃了一大片。

       最惊喜的是,他找到了一株耐寒的玫瑰,红色正盛,香气醉心。

       他兴奋地把玫瑰摆到好不容易愿意出了石头缝的兔子面前,对方的眼睛亮了一下,又难过地把头转了过去。

       狼分不清哪些植物是兔子能吃的,干脆每天扯来一大堆莫名其妙的新鲜草叶垒在他面前让他挑,惊人的高度差点把兔子给埋了。

       狼有些焦躁不安,他觉得自己根本不会做这种事。自己劳心劳力地去哄人家,人家也不带搭理你的,像个傻子。

       老子凭什么供他像个祖宗?老子不应该早就吃了他吗?老子……不行不行,不对,吃了就没得玩了,在这儿更无聊,何况着白白的怪好看的,吃了浪费,留着折腾。

       对,是想留着玩儿的,只是养着好玩。

       好玩……记得前几日,兔子不怕他的时候挺乖的,耳朵还会飞,吃东西的样子也很……也很可爱。

       昨天摘来的那支玫瑰也很衬他。花很香,他的身体也很柔软,叼在嘴里像一团棉花。

       谁叫你要犯浑捉弄他,把他吓跑呢。明明知道他胆子小,又软弱没力气。

       狼想到这些,有些丧气了,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呜咽。

       他放下嘴里还没来得及垒上去的草叶,趴在地上,盯着草叶堆愣神。他知道,兔子肯定就在草堆的背后,他一接近,兔子就会跑掉。

      狼觉得,心里空了一块。

       他沮丧地抬了一下眼,惊讶地发现他给兔子找的层层叠叠的草叶堆里,伸出一只白白的前腿,那么小、那么白、那么惹人怜爱。

       这只前腿盖在了他灰黑色的兽爪上,轻轻蹭了蹭。

       狼的脸突然就红了。

       他直直地死盯着那只前腿,不敢动,也不敢嚎叫,生怕一点点动静,就吓走了这个来之不易的、小心的触碰。

       他兴奋得全身的毛都炸起来了。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有这样的情绪。他感觉心头有万千只利爪在挠,脑袋温度迅速升高,眼睛拼命地眨。

       他如痴如醉地看着那只小小的前腿,慢慢埋下头去,舔了一下。

       爪子瞬间缩回去了。过了半晌,又慢慢慢慢挪了出来。

       好像还变红了些。

       狼高兴地浑身颤抖,发疯一般又跳又跑,狂奔的声响快把洞都掀翻了。



       这头年轻野狼和垂耳幼兔奇迹般地生活在一起,吃的不一样,用的不一样,行动的路线不一样,但晚上却睡在一起,毛盖毛,狼环着兔,亲密又宁静。

       明明是想拿他来当个玩具,玩够了就当晚餐塞个牙缝,怎么变成这样了。

       狼已经不打算考虑了,他觉得现在特别快乐。出色的头脑和优越的身体条件使得他在附近的兽群竞争中拥有压倒性的优势。每天畅快地猎食后,回了洞里总会有一只可爱的垂耳兔在嚼草叶儿。这时候他就会去蹭毛,挠他、舔他。兔子也不恼,被他弄倒后用小舌头轻轻回应他,或者用爪子扒拉他,温柔得不像话。

       狼快乐得似乎忘了一切,直到家族的狼群再次回到了巡逻地,找到他居住的洞口。

       他快速叼起正在嚼草叶的兔子的茶色颈毛,扔进了先前他躲藏的石缝里,又用石头堵住不让他出来,狠心不去听兔子刨地和哀叫声,决然转身离去。

       以他为中心,几头家族中的成年公狼围着他,前爪陷入地面、支撑起身体呈攻击状,牙齿咯咯作响,嘴里吐出白气,眼神先是愤怒地质问他的擅自离群、甚至与猎物生活在一起,再贪婪地望向洞里、准备随时捏死里面现成的食物。

       狼死死堵在洞口,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最凶猛的姿态,浑身肌肉紧绷,头身尾连成一线,漆黑的瞳孔聚集了狂躁的战意,随时准备陷入厮杀。

       离群太久的狼,谁知道有没有沾上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不归群、不去找母狼,却跟这种玩意儿生活在一起,真是恶心,还是死了最好。

       狼是非常特别的动物。他们拥有强烈的信念感,这不仅体现在一夫一妻的家族体系上,也体现在族群的归属感中。

       可就是这样的家族,不闻不问,残暴凶狠,不仅想杀了他的宝贝当作食物,还想杀了作为离群者的自己。

       去他妈的背叛者,去他妈的族群。

       狼在雪地上磨了磨锋利的前爪,重新恢复了高傲和怒意。

       我喜欢他,就跟他在一起,有什么不对吗?

       没什么不对。

       狼定了心神,嘶吼着奔向对面的狼群,扬起一阵尘土。



       年轻的狼嘴里喷着热气,眼睛赤红如血,

已经受了重伤,却站得像一尊雕像。

       他像没有痛觉似的,排除了被他狠狠咬伤的两只狼,又疯魔般奔向剩下的公狼发起进攻,从里到外都迸发出可怖的狂躁气势。

       离得最远的狼显然是狼群的首领,他是唯一没有参与这场公狼之间较量的狼。

       头狼发出了一声低沉的呼号,准备迎击的公狼瞬间停下动作并迅速远离,围在头狼身边。

       是他的父亲。

       他把愤怒的目光转向了这只与他样貌如出一辙的公狼。

       头狼深深地看了他一眼,乘着月夜的黑色天幕,带着狼群离开了。



       狼一直坚持到他的父亲和其余公狼们的背影彻底消失不见,才疲惫地折返。

       他伸出前爪,费力拨开洞口的石块,看见一个白色身影嗖地窜出来。

       行了,这么长时间了,他也不该再被我欺负了。赶紧跑吧,跑得远远的,趁我还动不了。

       兔子确实跑了,跑得远远的,回来的时候费劲地拖着一大堆柔软的植叶,往狼受伤的地方仔仔细细地敷,边敷边哭,好不容易清洁干净的皮毛又弄得灰扑扑脏兮兮。

       就像第一次见到狼的时候那样。

       狼看着兔子跑出去又跑回来,不知道弄了些什么东西,对他折腾个不停,最后直接累得瘫在地上。

       再不跑,你就会接着被我欺负,接着闻你最害怕的血腥气,还会随时提心吊胆被我吃掉。

       狼的脑子里混混沌沌的,做了好多乱七八糟的梦,一会儿是和别的狼打了一架,原因是有狼想抢他的兔子;一会儿是放下所有防备,对兔子作出最信任的举动——躺倒敞开肚皮,让兔子在上面撒欢儿,他看着垂耳兔飞舞的长耳朵开心地呜嗷个不停……



       看见狼的伤口止住血后,兔子终于松了一口气。

       他单独流落在外面已经不少日子了,已经摸索出一套治伤的方法。看见狼回来的时候身上滴着血,他急疯了,不顾危险跑出去为狼寻找有用的植物。

       兔子记得清清楚楚,在他以为必死无疑的时候,得到了几片草叶和一条毛有点扎的尾巴,暖暖地睡了一觉,活了下来。

       狼是群居动物。族群的离去,意味着这匹狼成了狼群的遗弃者,将永远不再受到狼群的庇佑。

       他被孤立了。

       垂耳兔很聪明,他无比清楚地知道狼为什么受伤,心痛得碎成一片一片,不明白他是有着獠牙利爪的野兽,却为什么这么傻。

       垂耳兔很小就没有家了。从狼送给他那一支玫瑰开始,他就有一个不敢说出口的奢侈愿望。

       他想把这一方小小的天地当作自己的家,想把这头可怕又可爱的野兽,当成自己的亲人。

       他把照顾这项任务,当成一件很重要、很重要的事情,胜过一切。兔子用上了十倍的悉心和温柔,哪怕拼了命,也要让他像以前一样威风凛凛、矫健骁勇。

       狼是食肉动物,兔子忍着自己最恐惧的血腥味,把雪地里冻死或被咬死的小鸟小兽,费劲地拖回洞穴,放到狼的嘴边给狼做食物。他每天坚持如此,还差点因为找不到食物迟迟不归而被别的野兽吃掉。

       狼的体质极好,加上兔子无微不至的照料,恢复得很快。他发现从来没有过其他兔子寻觅这只垂耳兔的踪迹。他明白,兔子也早就不再属于他的族群。

       垂耳兔独自能在冰天雪地、豺狼虎豹中生存下来,是因为环境的艰苦让他练成了比其他小兽更出色的观察力、行动力,即使在无依无靠之时,也能从狼口中侥幸逃脱。

       狼的心里开始酸疼。

       他想与这只柔弱又强韧的兔子相依为命,他想对他产生一种深沉的、世间最至真至美的感情。他想和他过一生。



       日子过了很久。

       幼狼已经成长为威风凛凛的成年狼,而垂耳兔虽然耳朵变长了、垂下来显得优雅又可爱,但身体仍然小小一只,看上去还是一个白色带淡茶色的小绒球,只不过好像比原来大了一圈儿,看不出已经成年的模样。

       狼还记得自己还没和狼群分开时,族群有一个信仰已久的传说。他们天生对月亮充满敬畏和向往。狼族的象征,正是清高孤冷的月色。

       传说,当一只狼找到了一生挚爱时,在月亮最圆最亮的那个夜晚,漫天大雪飞舞的时分,登上雪原上最高最陡峭的山峰,就能得到月亮的庇佑,让自己拥有守护爱人、守护家族的强大力量。

       他开始慢慢相信了这个传说。当挚爱在眼前时,虽然欢喜,却仍然恐惧。害怕自己守护不了他、害怕他离开自己。

       狼决定,一定要找到这轮月亮。

       不过他运气不好。在之后的每一个月夜里,月亮不是形状不圆满,就是被云遮蔽。或者天上不下雪,或者通往山峰的路上出现了难以跨过的陷阱和滚石,一旦踏入便可能一去不回。

       兔子隐隐约约知道了狼的心思。他听不懂狼的一声声呼嚎在讲述什么,但他能听懂他的语气、看透他的眼睛,然后用最温柔的眼神看着他,主动爬到他怀里去轻轻蹭他,安抚他,亲吻他,把狼混乱烦躁的思绪理顺,让对方开心地把自己扔在狼背上转圈儿。

       弯月升空,温柔的光辉洒下,垂耳兔清澈的眼睛看向身边的狼,目光里盛着绵密的深情和满山月光。

 


       数不清第多少个月圆之夜里,刮起了暴风雪。

       狼在外出时遇到了趁着捕猎时节进山的偷猎者,即使凶猛如他,也难以同时抵挡与两个成年猎人的缠斗,和对准他的冰冷的枪管。

       一发子弹下去,持枪的偷猎者惊恐地看见这头目露凶光的野狼仍然生龙活虎,狂暴地撕咬着他的衣服。另一个拿着背包的偷猎者已经被咬伤了大腿,痛得在原地哀嚎大叫。

       持枪者口中不停骂着脏话,拿枪杆子去戳狼的眼睛,差点被咬掉一只手。他掉转了枪口,往狼的腹部用力一戳,扣了扳机。

       砰!

       倒下的一瞬间,他想,我要是能早点找到那轮月亮,就好了。

       猎人命中了狼的要害,知道他一定活不了多久,晚点去捕获尸体也无所谓。加上伤口疼痛难忍、流血不止,一个猎人去不远处的树林里靠着大树开始包扎,另一个负责在狼的附近看守他。

       子弹扎实地嵌进肉里,血慢慢从伤洞流出来,疼痛逐渐加剧。

       狼觉得,他好像等不到那轮悬空的月亮了。

       猎人一定会进那个山洞,一定会发现他。没了他,兔子一定会死!他一定要保护兔子……

       “这狼够凶啊,吃了枪子儿还能动,没死透?”守在狼身边的猎人掏出刀子,刀刃的寒光折射出狼绝望不甘的眼神。猎人正要对狼下手时,突然发出一声惨叫——

       垂耳兔用尖牙咬破了猎人的脚踝,由于用力过猛,牙齿直接被迫从嘴里断开,狠狠扎进了肉里。垂耳兔嘴里瞬间涌出大量鲜血,和猎人的血混杂在一起,溅出雪地上一大片鲜红。

       不远处正在包扎的猎人吓了一大跳,发现敌人是只兔子后又放松下来,轻蔑地嗤笑了一声,抓起枪杆对准猎物。

       狼的呼吸越来越困难,他看见一向胆小的兔子暴露在枪口下,义无反顾地向他冲来。

       傻子!

       疯了吗你!想死吗?

       回去!你他妈给我滚回去!

       滚!

       滚开!老子不需要你来!

       回去……求求你,求求你,快回去……

       狼的视线越来越模糊,眼中清晰的小身影逐渐变成了一个看不清形状的雪白绒球。

       晃啊晃,干净纯美,像一轮天上月。

       猎人似乎又不屑于对软弱无力的兔子浪费子弹,抬手换了一把弩箭,一发利刃直直射到兔子雪白的皮毛上,浸出一大片触目惊心的红。

       他没有停下,他终于跑到狼的身边了。

       兔子的眼泪大滴大滴地落在狼的脸上。

       他用小舌头拼命舔狼的伤口,试图效仿当时救狼的方法一样救他。

       别费力气了……老子快死了,你他妈还来干什么?想跟老子一起死吗……

       血从长箭刺入的地方不断流下来,而兔子像毫无知觉似的,一直拼命不断地舔狼腹部的血洞。狼恍惚中觉得,他好像从一向温柔的兔子身上,看到了前所未有的愤怒和悲伤。

       可兔子的速度却越来越慢,动作越来越轻。

       狼艰难地抬起前爪,想把兔子雪白的身体上那根碍眼的箭拔下来,却又无力地垂了下去。

       是我没本事。没找到月亮,又没能保护好你。

       狼还是幼崽的时候,看见过那些落入猎人手中的兔子的下场。剥皮、抽骨、分食,鲜血浸透了毛皮,和白雪地融为一体,惨状触目惊心。

       远处被一狼一兔咬伤的两个猎人正在专心包扎,随时准备重新抓起武器朝这边走来。

       狼咬紧了后槽牙。

       族群的骄傲,不光是身体优越的资本、不像人类低头的尊严,还有守护挚爱的信念,绝不容践踏。

       哪怕离经叛道,狼的兽性永远不被驯服。

       谁敢动他!

       兔子倒在了狼的脑袋边,眼里最后看见的是狼的眼睛,他也看着他。

       他觉得很满足,就像第一次见到狼那样,那么美好,最绝望的时候有他在身边,也充满了希望。

       垂耳兔的身体已经僵直了。最后一丝呼吸消散在风雪中,被血染红的小爪子还紧贴着狼的身体。

       兔子死了。

       狼悲痛至极,撕心裂肺地从胸腔发出一声又长又凄厉的嚎啕。他燃起意志,用最后一丝力气睁开模糊的眼睛,找到了那圈漂亮的茶色颈毛。

       他叼起兔子的后脖颈,一步一步走向悬崖。

       当其中一个猎人反应过来他想做什么时,狼已经到了悬崖边。他只来得及懊恼地大喊一句:这畜生还能动!”

       然后眼睁睁看着狼带着兔子,跳了下去。



       初春时节,雪还没化完,除了狩猎外,也是考察的绝佳时机。

       “这两具尸体,目测是在狼追捕猎食兔子的过程一起不慎摔死的,应该不稀奇吧?”一个学生模样的年轻人首先发现了尸体,向身后的老师表达了自己的疑惑。

       被年轻人称作老师的年长者走了上来,细细端详着着面前的情态。“在这座山谷里,狼是兔子的天敌,如果捕食中意外摔落悬崖,确实不稀奇。”

       他看见狼和兔僵直的尸体紧紧依偎在一起,狼身上有弹痕,兔身上有箭伤,好像明白了什么。

       老师的表情有一瞬间的哀伤,但转而又带上了笑意。

       “你们知道吗?动物之间的灵性有时候很难被人类所理解,跨物种的更是如此。”

       “自然界中,被人类视作异类的同性行为很常见;但不同物种相恋的故事,既稀奇又不稀奇。”

       学生有些不解:“狼不是兔子的天敌吗?”

       “是,但爱人不是。”

       几位学生思索片刻,后恍然大悟,被眼前的情景所震撼,又对两个灵魂感到深深的敬畏。

       他们找了一处零星点缀着几朵玫瑰的荒地,埋葬了这对爱侣。

       不被允许的感情,哪怕心意相通、情深至此,是不是通常只能以凄美的悲剧结尾呢?

       晨光初露,月亮最后一丝身影隐匿在山头。

       太阳升起来了,雪山一片晴好。






       邵群和李程秀结婚好几年了。两个人不仅没生出嫌隙,反而愈发浓情蜜意,更胜当年。

       这天公司开会,各部门负责人正要收拾资料离场。邵群轻咳了一声:

       “李总留下。”

       周围传来一阵小声的偷笑,又让声音自觉地消失在了门口。最后一个走的还顺便带上了门。

       李程秀的脸变得通红。

       邵群放松地靠在老板椅上,冲李程秀咧嘴一笑,张开双臂:

       “宝贝,过来。”

       “你别又在公司……大家看着呢。”李程秀一边因为邵群的厚脸皮佯怒,一边却又忍不住乖乖地走到他身边,笑容羞涩又甜蜜。

       邵群一把把人搂到怀里,让李程秀坐在自己身上。

       “我们俩谁还不知道,老夫老妻了,还这么害羞。”

       邵群摸了摸李程秀细瘦的脊背,又搂得更紧了些,让他紧贴着自己宽厚的肩膀。

       “工作累吗?”

       “怎么会累呢。”李程秀抱着邵群,轻轻抚着他的头发,无不担忧地说,“这话该我问你,公司每天都有这么多事要管,我怕你累着。”

       “是不是傻,老想这些。”邵群惩罚性地打了一下李程秀的屁股,“我要是真累了想放假,哪次没跟你讲过?再说了,我就签合同做做决策,能累到哪儿去?”

       邵群一如既往地对他坦诚又直接。李程秀彻底放了心,又侧过头在邵群脸上印下一个吻,笑着说:“那就好。”

       “对了,媳妇儿,我有东西给你看。”

       “什么?”

       “你记不记得我和你说过,上周我出差的时候顺便去了一趟当地那个很有名的寺庙、还找了那个名声很响的大师求了个签?”

       邵群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个精致的盒子,里面安静地放着两个签符,打开一看——

       一个是狼的造型,一个是垂耳兔的造型,都是卡通风格,虽然做得十分精致,可是又有点另类的滑稽。

       “这……怎么这么可爱呀?”李程秀忍不住笑了出来。

       “我哪知道啊!”邵群有些窘迫,“不知道是不是被骗了,当时一看这东西我就发火了。还说那老头是什么狗屁高僧,你说哪有正经寺庙的签长这样的?结果那老头死也不给我换。不行,我得……”

       “好啦好啦,没关系的,有什么不好。很可爱呀,我很喜欢。”李程秀哭笑不得,指尖摩挲着邵群英俊深邃的眉眼,把他皱紧的额头抚平。

       “真的?”

       “嗯,签文的内容我也很喜欢——”

       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两人下了班,却没开车回家,手牵手走在黄昏下。

       李程秀觉得后脖颈有点酸疼。邵群边摸边问:“是不是扭到了?现在去医院看看吧。”

       “没事……可能是昨晚做梦落了枕,过一会儿就好了。”李程秀笑着宽慰他。

       “如果不舒服了,一定要告诉我,不许自己忍着。”邵群又往李程秀的脖颈上摸了两下,转而调笑,“宝贝,你知道吗,你的脖子特别好看。”

       他又亲昵地往李程秀脸蛋上捏了一把,有些沉醉地说:“长得又白净,像个学生。当年我一见着你,就被你勾了魂儿。”

       这么多年来,李程秀面对邵群的流氓手段还是招架不住,清澈的眼睛里含着羞窘瞪了他一眼。

       这下真的是能勾了魂儿了。

       邵群一下子把李程秀抱在怀里,克制住了没当街抱起来亲他,却忍不住要闻他身上清香的气息,着迷地念叨着:“我好爱你……你是最好的。”

       不知道突然想到什么,邵群一个激灵,扶正了身体,把李程秀吓了一跳。

       邵群认真地看着李程秀的眼睛,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一字一句地说:“宝贝,下辈子也和我在一起,好不好。”

       李程秀没反应过来,笑着安抚他:“突然怎么了……”

       “你快答应我。”邵群有些急了,攥着李程秀肩膀的手越来越用力,引得路人纷纷侧目。

       李程秀看着邵群专注炽烈的目光,好像意识到了什么。

       他思考了片刻,轻轻地用手捧住邵群紧张地绷紧的脸,用邵群听了无数遍、却一直朝思暮想的温柔声音说:

       “我答应你。下辈子也跟你在一起,好不好?”

       邵群放下心,激动地抱紧他。

      “好。”

      “宝贝,媳妇儿,我们要永远在一起,说什么都不分开。”



       “邵群……你想听故事吗?”

       “好啊,怎么突然有兴致讲故事了,给正正准备的?”

       “不是。其实,昨晚我做了个梦……”

       李程秀主动轻靠在邵群的肩上,不顾旁人的眼光,就这样和他静静地走在回家路上,和他聊着最日常不过的小事,听着他温柔贴心的回应。

       看似暴虐凶恶、实则深沉重情;看似软弱可欺、实则温柔勇敢。

       两个灵魂天生契合。

       谁都觉得他们不合适,可是谁都又觉得他们最最天生一对、绝世无双。

       温柔化了春风,落进山涧雪水,包裹了一切暴虐的、寒冷的、杀戮的、痛苦的,从黑夜里挣扎煎熬,迎来日光映照入雪原天地之间。

       邵群把身边的爱人紧紧搂在怀里,又握紧了他冻红的手,觉得真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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